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10t燃气锅炉加装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年1310车间酿酒设备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t燃气锅炉加装项目
地点:山东省武城县古贝春大街西首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武城县古贝春大街西首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加装的此燃气锅炉调整为备用锅炉使用,当企业另外两台锅炉其中一个发生故障时或者实际生产能力不能达到要求时使用。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桑广臣1525348604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