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年1310车间酿酒设备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年1310车间酿酒设备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1310车间酿酒设备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地点:山东省武城县古贝春大街西首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武城县古贝春大街西首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院内,该项目拟对公司1310酿酒车间、配套蒸糠输糠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本项目新增的设备为整套数字化酿酒设备、蒸糠输糠设备等3台套,淘汰老旧设备18台套。由原来酿酒车间手工操作工艺改为数字化和智能化工艺。以上生产设备和工艺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桑广臣1525348604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