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新旸家具厂 新建喷漆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宁津县新旸家具厂新建喷漆房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地址:宁津县张大庄镇木器产业园6号车间
项目名称:宁津县新旸家具厂新建喷漆房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内容:宁津县新旸家具厂新建喷漆房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宁津县张大庄镇木器产业园6号车间,经度116°49′25.475″,纬度37°47′21.859″,该项目设计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53.3%,占地面积922.49m2。建成后形成项目建成后产能年喷涂5000套家具。
二、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8月委托德州鑫茂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津县新旸家具厂新建喷漆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08月23日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宁审批环报告表[2021]57号对《宁津县新旸家具厂新建喷漆房项目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4年10月15日竣工。实际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占总投资的64%,实际生产规模为年生产能力达到喷涂4000套家具。主要生产设备有喷漆房2座,晾干房2座,打磨台6台,并配套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相对环评及批复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公示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晓东
电话:13153482755
通讯地址:宁津县张大庄镇木器产业园6号车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环境检测报告
附件:验收意见